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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264节(1 / 1)

隶臣并不反驳,只是恭恭敬敬的下车,步行跟随,作为隶臣,他当然没有资格让刘邦开车他来坐车的。

刘邦不拘一格的性格下意识的想要邀请隶臣入内乘车即可,但是想了想,隶臣在下面步行为自己开路反而更加威风,于是硬生生的止住话头。

“我私心作祟,还请见谅!”刘邦拱了拱手,隶臣立马还礼。

刘邦站定在双驾马车之前,意气风发!

实际上刘邦开车的技术不是很好,阶层在那里摆着,刘邦上哪里有那么多练车的机会。

但是无妨,他也不打算开快,他就是要慢慢开,越慢越好,他巴不得跟蜗牛似的从这里挪到家中。

双驾马车缓缓移动,正式驶入了丰县地界。

眼下已经接近秋季,收获的时节即将来临,农田之中,已经有人忙碌。

刘邦站定在车上,远远的观望着地里劳作的身影。

第一个,不认识。

第二个,不认识!

第三个,还是不认识,可惜!

丰县到底是一个县,刘邦怎么可能每个人都认识?

但是他已经巴不得拿个喇叭广而告之,正是需要找个认识的人打招呼的时候。

没办法,总不能站在马车上大喊一声父老乡亲们,我刘季又回来了吧?

刘邦一直找不到人打招呼,农田忙碌之人也只是远远看一眼双驾马车直以为哪个贵人出行。

刘邦厮混在沛县久不归丰县,记得刘邦脸的人自然也是不多,故而也没人上来打招呼。

这让刘邦心里痒的跟猫抓似的,衣锦还乡了,却硬生生弄出来了锦衣夜行的感觉。

好在,又走了一小会,刘邦恍惚之间终于看到了一个似乎是曾经见过的的身影。

只是似乎见过……估摸着也只是远远有过一两句口头言语,刘邦甚至不知道对方姓甚名谁。

不过这就够了!

刘邦宛若抓到了猎物一般将车架停下,尔后整理了一下衣冠自顾自的靠过去。

“老翁,忙呢?我看这粮食长势不错啊!”

刘邦踱着步子靠近,一席华服,整理好的衣冠看起来是那么的富贵逼人,惊的老者赶忙躬身行礼,又看刘邦熟稔的作态不确定的开口发问:“老天爷有眼,没降下来什么灾祸,敢问您是……”

好!

刘邦就等着这一句呢!

眼角余光一瞥,只见附近忙碌之人虽然噤声不敢言语,但却在偷偷偷瞄,赶紧上前扶起来老者热切的说道:“老翁,您不认识我了?我刘季啊!”

“刘煓,我爹!我是老三啊!”刘邦声音说的很大,生怕旁边人听不见。

“刘季?”

老翁脸上带着不敢置信,仔细打量面前富贵逼人的刘邦,却发现眉眼之间,还真是那个曾经令人不齿的浪荡子!

周遭瞬间似有交头接耳窃窃私语!

刘邦听不清楚说的什么,也不需要知道他们说的什么,他只需要知道,他们话题议论的中心是自己就好。

“你这是……”老者不敢置信。

“我啊,侥幸得到了陛下近臣赵泗赵驷车的看重,不嫌弃我这种厮混于市井之间的浪荡之徒,让我成为了他的门客,对我委以重任。

我现在要跟着陛下大巡天下的驾撵继续出发,时间紧迫,我是回家来和父亲告别的。”

刘邦站定身子,说的很大声!

这也是他迄今为止在自己真正的父老乡亲们面前说的最大声也是最中气十足的话。

话音落下,人群之中响起阵阵惊呼和倒吸凉气之声。

赵泗的名声,那可是广为流传!

主要还是因为三种仙粮,所以某种程度来说,赵泗的名字比朝堂上的三公九卿的名字都流传的更广。

这也避免了刘邦装逼他们不知道赵泗是谁的尴尬情况。

“嗨呀,可是出海归来带回来了三种仙粮的赵侍郎?”老者脸上带着惊讶。

“正是,不过主公现在已经被升为郎中了!”刘邦点了点头并且纠正了老者一点小小的错误。

乡野愚夫也,什么侍郎?现在是郎中啊郎中!

引起了满意的反应以后,刘邦略微又寒暄了几句这才上车离去。

不成,这里离家还是太远了,熟人太少太少,装的不够爽利。

人生最大的快乐,不过是收获满足罢了。

刘邦美滋滋的坐上车,脸上的笑容怎么也都化不掉了,他继续驱赶着车架前行。

越往家那边有,见到的熟人也就越多。

人们的反应各有不同,有人认出来了刘邦就主动上前寒暄。

有的人认出来了却故意装作不认识低头继续忙碌。

有的人压根就认不出来。

刘邦不管,只要他看着脸熟的,应该是认识的,他都要亲自下车一一寒暄,主打的就是今天你不想让我装逼我也要骑在你头上硬装。

此刻的刘邦,正在强行抓着一个想要假装不认识自己的乡邻寒暄,对方脸上的笑容满是尴尬,说出来庆贺的话也满是虚伪,也正因为如此,刘邦脸上的笑容才显得更加热切了起来。

二人正在强行寒暄之际,又有一人从道路走过,复又仔细的盯着刘邦看了半天。

“刘邦?是你!”雍齿皱着眉头看向曾经自己所看不起的小混混。

“呀!雍齿?你怎么知道我成为了赵郎中的门客?赵郎中又看重我亲自赏赐了我一辆双驾之车呢?”刘邦放开强行捉人寒暄的手,看着雍齿,双手叉腰,一脸得意!

父亲,我和二哥现在谁的产业更大呢?

刘邦的装逼已经不加以掩饰了,实际上这才是年轻时候刘邦的本性。

他本就好华服犬马声色,就喜欢大排场,他就是个彻头彻尾的小混混作态,就是个混不吝,也正因为如此他才在丰县混不下去。

至于到了沛县厮混,走过人生大半,才有了老混混老油条的作态。

雍齿看着面前恨不得把车开到自己脸上的刘邦脸色变的阴沉起来。

说实话,雍齿和刘邦并没有太多交集,雍齿是丰县本地望族,刘邦在丰县厮混的时候只不过是一个声名狼藉的小混混。

雍齿也只是当面嘲笑过刘邦,但是他从未把刘邦放在眼里,哪怕后来刘邦在沛县略微混出来一点名头,对于雍齿而言他依旧不放在心上。

无非就是结识了几个吏员和一些浪荡子罢了,能有什么大能耐?他可是丰县的坐地虎。

可是现在,时过境迁了,一切变的不一样了。

刘邦身上穿着比他还要精致的华服,驾驭的双架马车是雍齿家中都没有拥有的,还成为了赵泗的门客。

赵泗啊!

那可真是可望而不可即的人物,所谓的丰县坐地虎,对于赵泗而言,其中的差距远比雍齿和刘邦的差距还要大上无数倍。

始皇帝近臣!

仅这五个字就能够说明一切。

倘若还不够的话,那么赵泗于东郡立保王驾不失,锤杀魏氿身负重伤,始皇帝因此在东郡大开杀戒,从郡守到本地豪强被弄了一个遍……这则消息也能够证明赵泗的地位。

这样的人雍齿别说惹不起了,对方甚至碾死雍齿都不用问问雍齿是谁。

“原来你成为了赵侍郎的门客,以前却是我小看你了。”雍齿低着头咬牙切齿的说出了这句话。

他低头了,他也必须低头。

坐地虎可以不怕县令,但是赵泗是谁?那是中央特派员!

但是刘邦是个纯纯的混不吝,他可不管什么尴尬不尴尬,装逼生硬不生硬,他讨厌一个人是直白的,更不会因为自己发达了装腔作势故作大方。

“说错了,主公现在是郎中!”刘邦摇头笑了笑上前故作大方的拍了拍雍齿的肩膀尔后开口笑道。

“我还记得当年我带着猎犬出去游玩,雍齿你亲手开弓射杀了我的猎犬,我愤怒的找你质问,你不屑和我这样的小人物计较,扔给我十五钱。”刘邦脸上带着唏嘘。

“那是我年轻时候不懂事才犯下的错误,现在我时常会感到后悔。”雍齿低头开口。

“是啊,可是就是因为如此,从此丰县的人都小看我,认为我连自己的猎犬都保不住,我也在没有脸面在丰县厮混,这才跑去了沛县,我每次想到这件事情都十分生气。”刘邦摇了摇头。

“如果您还计较这样的事情,我愿意为我犯下的错误向您道歉,并且赔偿你的猎犬……”雍齿沉声开口。

刘邦注视着在自己面前低下头颅的雍齿看了许久。

他真的很恨雍齿射杀了自己的猎犬,但是没必要了。

“你是丰县的豪强,家产不再少数,可是哪怕你倾尽家资,又如何能够买回来当初跟随我的猎犬呢?”刘邦复而大笑,转身驾车离去。

徒留下雍齿站在原地,周围人指指点点,面色铁青。

上车以后,刘邦看着站在原地的雍齿,还有身旁的几个随从,啐了一口唾沫扬长而去。

真威风啊!

出门有随从跟随,前呼后拥,聚成一团,行人莫不避让。

不得不承认的一件事实,年轻的时候,雍齿的一切,就是刘邦那会的目标。

然而,大不相同了。

雍齿,算什么东西呢?丰县?沛县?丰沛之地,太小太小了!

仅仅是自己驾驭的双驾马车,都足够压的整个丰县喘不过来气了,太小,太小!

他知道这一切都是因为什么,也知道这一切都是谁带来的。

一次想都不敢想的邂逅,一个做梦都没想过的事件展开,他的人生发生了奇妙的变化,也终于让他能够昂首挺胸的站在丰县,走在归家的路上。

钱财才是人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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